致全县涉鹿企业及养殖户的倡议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上下正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三部委给回乡农民工朋友们的倡议书》以及《关于印发近期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省已于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针对当前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防疫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涉鹿企业及梅花鹿养殖防控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为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和养殖产业稳定发展,现向全县各涉鹿企业及养殖户发出以下倡议:
一、高度重视做好个体防护。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保护好自己,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认真学习和落实《三部委给回乡农民工朋友们的倡议书》,落实“早报告、戴口罩、勤洗手、拒热闹、少串门、不赶集”18字农村防疫指南。通过正规渠道关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慌恐。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减少接触病源风险。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聚会聚餐和走亲访友暂时避免与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二、千方百计保障生产防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延长春节假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工作场所的体温监测及消毒通风。养殖、屠宰、加工企业要重点加强防控,严格执行防疫检疫规定,严防疫病传播。
三、严防死守做好联防联控。各涉鹿企业及养殖户要做好用工人员的摸查登记,如有疫情发生地返岗的人员,要及时上报。严格督促其居家观察、佩戴口罩和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要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对已在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各企业要敦促其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并允许其推迟返岗。
四、严格管控确保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吉林省畜禽养殖场户“十必须十不得”的有关规定要求。在全国疫情解除前,暂停养殖鹿活体鹿只的贩运与交易。停止没有产品批号和检疫证明的鹿茸等生产原料和鹿肉产品的线上线下经营交易。封闭鹿场,杜绝场外人员进入,定期做好养殖圈舍、饲喂工具、运输车辆的消毒,建立健全人工养殖鹿档案。自觉做好口蹄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要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做好病死鹿只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鹿只及其产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采样和报告。
我们倡议:请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也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保护好自己,就是在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群防群控,我们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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