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居民小区、村屯: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4日18:00起,在全县范围实行居民小区、村屯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县每户家庭每天只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外出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不允许外出。
二、全县各村屯、社区要严控外人进入和本地人员出行,各居民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其余全部封闭。居民凭身份证进出小区,并严格进行登记备案。非本小区居民及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村屯也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村民凭身份证进出。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调查和管理,对于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随意出行、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特此通告。管控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37—6398109
县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110
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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